制度设计丨全员动态股权激励方案让企业盈利上百万!

鑫雅公司的两位老板,被竞争对手频繁挖角,于是想到用股权激励来稳定优秀设计师、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身处一线的管理者,创造力总是无穷的,于是他们请来戴天宇老师,做制度设计:《老板与员工的股权对赌》。

首先,股权激励一般只覆盖到管理层,可企业效益的提升,并不是极少数高管的事情,而是包括管理层、中低层经理乃至一线员工在内的共同努力。厚此薄彼,难免打击积极性。

其次,管理层持股后,工作动力反而下降。因为对于这些百万富翁,很难再要求他们像当年那样,提着脑袋干革命,而提脑袋和不提脑袋,效果大不一样。

再次,管理层持股后,戴上了“金手铐”,可企业何尝不也是戴上了“金手铐”,想让那些表现不佳的高管走人,付出的代价绝不会小。

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后,工作业绩与收入体现之间反而不直接了,中间隔了一层,即所持股票的涨跌,可股价变化又不完全取决于管理层的努力。辛辛苦苦一整年,股价一跌全白干。高管们的心思自然难以聚焦在工作上,在股价上动点歪脑筋,也就在所难免了。

对于中小企业,股权激励还有个难题,那就是纸面上的财富,能不能落袋为安?常有这样的说法,“要股权干吗?不如给钱,三年后还不知道企业在不在了?”

鑫雅公司的两位老板,被竞争对手频繁挖角,也想到用股权激励来稳定优秀设计师、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可上述这些问题,让很多企业家心存疑虑,难下决心。

这次戴老师主要利用制度设计的三大核心中的两大原则“主体归位,利益内嵌”及“自组织、自管理”设计了核心规则:

1、公司每年拿出新增利润的40-50%,作为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员工与其他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2、股权激励对象:当年业绩超过同一岗位平均水平10%以上的员工;或无相同岗位但超过自身考核指标10%以上的员工。

3、股权购买数量: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自行决定购买数量,但金额以其当年所得的业绩奖金和年终奖金为限;公司同时奖励同等数量的分红权。

5、股权对赌回购:获得股权激励的员工,如果当年的业绩低于同一岗位平均水平10%以上者,或无相同岗位但低于自身考核指标10%以上者,公司强制回购,数量为其持股数的一半;两年连续如此,回购全部,分红权亦做相应调整;业绩越差,股权回购价格越低,即:

譬如,假定公司每股净资产2元不变,某优秀设计师,业绩考核超过平均水平30%,且当年两项奖金加起来为1.68万元,则他可以选择购买激励股权,也可以不选。如果选择,则价格打七折,为1.4元,限额为1.2万股(1.68万元);如果他行权购买1万股,则同时还获得1万股的分红权。

但到了下一年,如果他的业绩下滑,低于平均水平20%,则公司就要强行回购5千股,回购价格为1.6元,并取消5千股的分红权;当然,如果他的业绩,不低于下一年平均水平的10%,则平安无事,但平均水平在此机制下,是慢慢上升的。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动”起来,股权激励才有效,并形成内部竞赛的良好氛围。而坚决不搞无偿赠股,原因也很简单:“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不会珍惜。”

因此通过两套办法实施,公司不仅男装业务盈利,而且女装业务也锦上添花,当年盈利近二百万,这在服装业不甚景气、利润薄如纸的年月,是极其不容易的,当年公司有25个人达标、11个人行权,包括经营副厂长、设计总监、技术骨干和个别基层员工。不买的主要是基层员工,一则奖金收入相对较少,二则可能更喜欢落袋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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