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律师办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 股权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限制性股份授予、锁定、解锁安排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由甲方的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年度股权激励制度》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份数量。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的规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认通知书》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1)限制性股份授予后立即锁定。乙方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份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个月、个月、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算。

(2)在解锁日,甲方为乙方办理解锁事宜,如未满足解锁条件,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由甲方回购注销(或者转让给其他股东)。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分三次分别按照%、 % 、 %的比例解锁。

(5)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6)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转为公司注册股。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或董事会规定为准。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乙方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直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b)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公司对其持续聘用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内容,按《××××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

(2)乙方违反《××××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划中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股权激励协议书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激励协议书,但不得附任何条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8) 本协议仅作范本参考使用,如您的公司需要股权设计和激励的,则应咨询专业律师起草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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